银川城发集团(银川通联集团)及子公司2025年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K-2025-011
2.项目名称:银川城发集团(银川通联集团)及子公司2025年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4770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477000元
6.采购需求:
按照2025年度发债合并审计报告要求,选聘评估机构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进行评估1.银川城发集团本部及其下属子公司银川城投置地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其中银川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含位于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和西夏区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218577.51平方米;银川城投置地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包含银川文化城二期房屋建筑物资产,总建筑面积122668.14平方米。以及其他各子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资产等。
2.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其中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含位于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和西夏区46个小区的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126839275平方米;市民大厅等公共建筑8项,总建筑面积247850.38平方米;普通经营性住宅和营业房169项,总建筑面积34063.47平方米;投资性房地产一土地使用权1项,面积9341.10平方米;银川通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包含银川湖滨体育馆、银川湖滨体育场、银川体育馆、贺兰山体育场,总建筑面积132064.12平方米。以及其他各子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委托方认可的资产评估报告之日止。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相应证明材料)。
1.7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工作人员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为满足采购人发债业务需要,投标单位须具有证券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5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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