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09日 10:24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宁省精神卫生条例》全媒体传播活动 | ||
品目 |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其他文化艺术服务,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艺术表演场馆服务,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艺术创作和表演服务,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电视服务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09日 10:2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8月09日至2022年08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承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165号天光大厦501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8月23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承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165号天光大厦501室) | ||
预算金额 | ¥2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琳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88718899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开原市文化路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孟老师 133324758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承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165号天光大厦5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琳琳 024-88718899 |
项目概况
《辽宁省精神卫生条例》全媒体传播活动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承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165号天光大厦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CZ015-2022
项目名称:《辽宁省精神卫生条例》全媒体传播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辽宁省精神卫生条例》全媒体传播活动,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9日 至 2022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承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165号天光大厦501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165号天光大厦5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165号天光大厦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辽宁省开原市文化路10号
联系方式:孟老师 13332475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承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165号天光大厦501室
联系方式:陈琳琳 024-88718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琳琳
电 话: 024-8871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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