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宁远县九嶷山景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一期、二期)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 号 宁发改审批【 2023 】 229 号和宁发改审批【 2024 】 4 9 号 ,建设单位为 宁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项目总投资为 11101.03 万元 ,资 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专项债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已落实 。
1.2招标项目概况
宁远县九嶷山景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一期、二期)主要内容包括:一期建设娥皇峰观景平台 222 平方米、游步道 6 公里、游客接 驳停靠点 6 座,改造舜帝陵、舜源峰、古遗址公园、紫霞岩等 4 处游客服务中心(点)及景区配套服务用房 2800 平方米,改造旅游厕所 6 处 1800 平方米,改造景区停车场 3 处 16000 平方米,改造景区内道路 5 公里等。概算金额为 74 91.37 万元。二期主要包括新建 8 栋景区 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 3899 平方米。概算金额为 3609.66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图纸。本项目建设模式采用工程总承包。
1.4 .1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 )对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资料进行复核、补充、完善和优化;( 2 )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
预算、技术交底等);( 3 )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 4 )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 交及结算等配合工作;( 5 )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设计工作;
1.4 .2 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招标人已采购设备和其它设备除
外)、设备安装调试、移交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 3 )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施工工作。
相关审批和审查 ( 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施工现场管理服务等配合工作 ) ;
2.资格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下列条件之一: ①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 质; ③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
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不 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 /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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