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村文化体育公园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丰村文化体育公园已由海宁市农业农村局以2312-330481-20-01-333927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斜桥镇华丰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海宁市斜桥镇华丰村。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内容包括新建儿童游乐场地面积约482m2,新建球场面积约1650m2,新建跑道面积约1043m2,新建园路面积约58m2,新建辅助用房面积约125m2,同时完善给排水、亮化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工程投资概算:约260万元,计划工期:100日历天。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对应资质应2024年8月19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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