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020FJ24EP3174(任务书编号:FS34020220240594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杂货同业公会旧址保护修缮工程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芜湖市镜湖区;建设规模:对芜湖杂货同业公会旧址本体进行保护修缮,建筑面积约457㎡;招标范围:本项目建筑整体为两层砖混结构,梁架为木结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楼地面修缮加固工程、墙体修缮加固工程、梁板柱加固工程、墙身防潮、装修工程(门窗、吊顶、楼梯等)、油漆工程、屋面及梁架木构件修缮工程、拆除工程以及周边环境整治等;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合同估算价:549.44万元。
4.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1)和 (2)和(3)资质
(1)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须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①和②
①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②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无 。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须以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为牵头人身份投标。本项目报名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等资料放到投标文件中;保证金只接受牵头人递交;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 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70%)。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满足以下其中之一即可):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为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为70%);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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