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增挂出告字〔2024〕60号
经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18004204A24014号
2、宗地坐落: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汽车城大道南侧
3、土地用途: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
4、宗地面积:2944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2944平方米)
5、地上容积率:≤5.0
6、总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4720平方米
7、挂牌起始价:5950万元
8、增价幅度:20万元
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190万元或港币1308万元或美元169万元
二、土地出让条件
竞买条件及准入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及个人竞买。境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的,应当符合外汇管理的规定。
(二)凡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有拖欠地价款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三)竞买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竞买人须提供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出具的竞买人符合地块产业类型为餐饮业、商务服务业、文化、建筑业、体育和娱乐业等的证明。
(五)项目准入条件: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4259.58万元/亩;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值不低于9057.97万元/亩;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税收贡献不低于199.28万元/亩。
(六)付款方式: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支付一次性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其中包括竞买保证金或定金1190万元转作土地出让价款)。
三、土地利用要求
(一)地块成交后,竞得人为广州市增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外的,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在广州市增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股东与竞得人一致的独立项目法人;竞得人为广州市增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可参照前述规定由竞得人在广州市增城区行政区域内另外注册成立股东与竞得人一致的独立项目法人。地块须登记在上述新成立的独立项目法人名下进行项目开发。
(二)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土地交付之日起 24个月内竣工。
(三)竞得人需自持总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60%(8832平方米),自持年限需与出让年限一致。
(四)土地使用年限:商业用地4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4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4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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