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采购规定,我局于2024年10月11日发布的《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进行审核的询价采购公告》,因参与报价供应商实质性响应不足3家,该项目作流标处理。现我局继续按照规定重新组织询价招标,询价采购方案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审核。
(二)项目预算
不超过人民币5.6万元。
(三)项目工作内容
对我市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申报资料审核。
二、项目要求
(一)根据《厦门市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随时收集汇总酒店申报补贴资料,核实酒店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
(二)阶段性分批次开展补贴资料审核工作。其中,需对每家酒店申报材料进行原始信息书面审核,以旧换新10台及以上电视终端设备的酒店需逐一现场审核电视以旧换新更换、采购及安装情况。
(三)视酒店申报情况,阶段性分批次出具补贴专项审计报告。
(四)资料归档应按照要求有序整理、编号并统一使用档案袋或档案盒。
(五)根据具体情况的其他要求。
三、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上备案登记,且有能力提供项目招标内容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须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须在报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打印信用记录,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界面(或截图)的打印件。
(三)选派专人、专门电话、专门网络渠道响应采购人咨询,且承诺服务时间为7×24小时。
四、报价要求
(一)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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