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达高品质幼儿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能达高品质幼儿园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开发行审备【2024】418号(批文编号)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能达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萃路西、宏兴路北兰溪荟项目东南角
2.1.2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150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090平方米。建设范围为幼儿园教学楼、配电房、生活垃圾收集站、门卫等。工程总投资约59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59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土建、装修、安装、室外配套、绿化等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②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且注册证书核发地为江苏省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领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④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2016] 214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苏建建管(2017) 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1)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许可证,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若以上三项材料均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必须一致。若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则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建设工程/招投标/承发包)交易中心/平台/市场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材料并按照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业绩认定归属按照苏建建管[20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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