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购买食堂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购买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DSJWCG-2024-0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199247632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小姐 020-8320304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五楼自编号E-3场地
一、采购项目内容
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拟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购买食堂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SJWCG-2024-01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购买食堂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1.00万元
四、采购数量:1 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范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购买食堂服务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
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磋商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3、服务期限:一年(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4、参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 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 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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