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旅游行业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4月 11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旅游行业管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MZCD-2503-00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采购需求: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旅游行业管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供应商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要求。)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响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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