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承办厦门市第十九届高校未来导游之星大赛。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第十九届高校未来导游之星大赛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15.12万元以内,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服装、资料、师资、场地、宣传、税收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二、项目要求
(一)执行第十九届高校未来导游之星大赛,认真落实大赛方案,动员我市旅游院校积极组织学生参赛,并做好参赛选手的选拔推荐工作。
(二)根据大赛方案对选手开展决赛赛前强化培训,提供师资、场地等后勤保障。
(三)做好决赛现场图片直播互动工作,组织旅游企业、导游、院校学生等场外人员通过图片直播平台实时观看比赛。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三)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要求
(一)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报价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二)服务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询价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要求只能有唯一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五、投标文件
(一)投标单位根据以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在整体预算方案及资格说明材料上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二)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2)整体预算方案;
(3)大赛执行方案;
(4)服务团队配置等材料;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公章且密封。
六、合同签订
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规定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与采购内容完全相符,并有违约责任条款。
七、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请投标单位务必于2025年11月11日17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以快递的方式送达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且注明:厦门市第十九届高校未来导游之星大赛项目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 -17号619室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2-5371252
附件:厦门市第十九届高校未来导游之星大赛工作方案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6日
附件:
厦门
文章推荐:
旺苍县文化体育中心8个乡镇多功能运动场建设项目(二次)询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