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疫情防控宣传品制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3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FSCG2022269-1
项目名称:疫情防控宣传品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60000
最高限价(元):19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疫情防控宣传品制作
预算金额(元):196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疫情防控宣传品制作采购(详见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7、 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含相关服务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
3.2具有采购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优质的售后服务能力、且信誉良好;
3.3凡拟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供期间的任意一天,均未在处罚期内的)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3日至2022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
方式:请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办理方式见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网上递交加密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3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锦绣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到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登录查看公告,实行网上报名。 (登陆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选择 交易主体登录,进行供应商会员注册, 会员注册后即可在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操作手册见公共资源网服务指南,软件咨询联系方式:400-928-0095。
2.投标单位以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制作投标文件,开标时只能使用标证通现场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需携带CA锁现场参与解密。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或者CA锁的办理方式见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阿拉山口市委员会宣传部(阿拉山口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阿拉山口中心二楼A区
联系方式:0909-6998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智海中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博州阿拉山口市综保区总部经济大楼222室
联系方式:0909-2223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红
电 话:0909-2223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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