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4-10ZZ87203 (招标文件编号:24-10ZZ87203)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文体中心与九龙山体育公园超充站建设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及时电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南昌华丰世纪科技园B3栋厂房602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深圳市及时电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文体中心与九龙山体育公园超充站建设管理服务 | 本项目实施范围为在龙华文体中心和九龙山体育公园指定区域建设运营超充设施及配套设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软硬件平台工程、高压配套工程、低压配套工程、视频监控照明工程、充电运营系统云服务接入及配套电缆、停车场道闸工程、超充站服务配套设施、网络及消防配套工程、装饰修缮配套工程、充电停车场站标识工程、超充标识工程等。 | 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委托运营期限为15年(含建设期),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即进入合作期。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0.25年(3个月)。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日亮、倪骏、彭旭光、钱静、陈健、廖炜浪、曾志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704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 主要 中标条件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文体中心与九龙山体育公园超充站建设管理服务项目最低承诺投资额为:(大写)人民币:伍佰零壹万元;(小写)RMB:501.00万元。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文体中心与九龙山体育公园超充站建设管理服务项目收益分享比例为:0.2。
(二)其他主要中标条件
1. 项目实施范围:
本项目实施范围为在龙华文体中心和九龙山体育公园指定区域建设运营超充设施及配套设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软硬件平台工程、高压配套工程、低压配套工程、视频监控照明工程、充电运营系统云服务接入及配套电缆、停车场道闸工程、超充站服务配套设施、网络及消防配套工程、装饰修缮配套工程、充电停车场站标识工程、超充标识工程等。其中:
龙华文体中心 , 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与清泉路交会处 , 项目建设区域约 1200 平方米,位于 1 号门至 2 号门地面停车场区域(近龙华大道)、一号门右侧连廊下方区域,需规划不少于 28 个汽车充电车位,投建汽车充电堆总功率不低于 1600KW ,其中至少含充电功率不低于 480kW 液冷充电车位 3 个;至少含 V2G 车位 1 个,其余均为充电功率不低于 250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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